经班级推荐、系审核,同意以下同学为系候选人,名单如下:
在公示期限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系反映公示对象在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公示时间:9月24日8:00-9月28日17:00
受理单位:海洋工程系办公室
联系电话:3373212
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海洋工程系
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